公婆之争,各有依凭。近日,央行研究局局长徐忠一篇质疑财政政策不积极的专栏文章引发关注,针对赤字率下调是否意味财政政策不积极,不少财政官员学者纷纷发声。积极财政政策的运作空间有多大,对地方债风险防控作用又有多少,倾向明显者各执一词。不过,也有专家提出,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同发力、共同做好宏观经济调控才是最优解。
“积极”之辩
辩论进入第5天。
7月13日徐忠发表题为《当前形势下财政政策大有可为》的文章,认为目前“积极的财政政策不够积极,甚至是紧缩的”。徐忠的依据在于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,尽管定调积极财政政策取向不变,但财政赤字率却从上一年的3%降到了2.6%。
对此,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室主任赵全厚表示,官方赤字率沿用四本预算中的一般公共预算新增债务规模的口径,这个口径是比较小的,广义上赤字还应考虑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收支差额(即地方政府专项债务),今年安排1.35万亿元。财政赤字加上地方专项债券,占GDP比重已经突破4%。
不过,在徐忠看来,这并不能为财政“不积极”开脱。即便是纳入地方债务,在近年来严控地方债务发行的背景下,总的财政政策仍是“不可能积极”。
近日公布的上半年全国财政收支情况显示,1-6月累计,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过10万亿元,同比增长10.6%。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达31237亿元,同比增长36%。
徐忠认为,各级政府的国库存款有四五万亿元,各级政府一边存钱一边借钱很不合理。
对此,7月18日,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撰文提出,今天面临的问题不再是总量问题,而是结构性问题,所以财政政策应该从总量的政策转向结构的政策。他指出,针对结构性矛盾,积极财政政策的作用不是“大水漫灌”,而是精准施策、积极有效。
有观点认为,在财政收入好的情况下下调赤字率,说明在稳增长和防风险之间,政策在向防风险倾斜。这或许是立足于当前条件下的一种权衡:在守住赤字率的同时,积极的财政政策首要是防风险。
地方债风险
实际上,在围绕财政支出究竟是扩张还是紧缩的交锋中,地方债务是关键因素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我国三大攻坚战之一,其中的重点是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。在财政政策辩论中,焦点不仅在于地方债务是否算入财政赤字,更在于地方债务最终由谁来兜底。
数据显示,目前地方政府显性债务安全可控。截至2017年末,我国地方政府债务16.47万亿元,债务率(债务余额/综合财力)为76.5%,低于国际通行的警戒标准(100%)。
“但隐性债务规模过大、增长过快、底数不清、风险不可测。”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杨伟民表示。刘尚希称,地方隐性债务包括建设性债务、消费性债务和政策性融资担保,如平台公司债务、棚改债务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债务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项目的债务、地方国企僵尸企业债务、金融扶贫项目债务、养老金缺口、政策性融资担保等。
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分析师覃汉认为,目前的政策空间不支持财政的全面宽松转向。“由于仍然处在隐性债务的排查阶段,财政政策如果全面转向,则必然要对地方政府债务有所放松,此前的管控努力可能会前功尽弃。”
去年7月以来,我国多次出台严控地方债务风险文件,以遏制隐性债务增长。财政部7月17日晚连发4份通报,公布云南、广西、安徽、宁波等地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责案例。这意味着,在 “宽货币、紧信用”的大背景下也意味着即使财政发力,效果也相对有限。近两个月的社会融资增量明显低于去年同期,6月社融增量仅1.18万亿元。
而另一方面,7月以来,央行以定向降准、逆回购等方式向市场释放了近万亿元的流动性。有分析人士指出,在防风险的政策背景和当前的贸易局势下,要稳定经济表现,货币政策已经相对宽松,因此央行官员喊话要“更积极的财政政策”。
徐忠进一步提出,整顿地方债务还应着力避免财政风险金融化。在没有理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、财政与金融的边界之前,将一些隐性债务划到政府债务之外,可能引发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,导致偿债意愿降低,将财政风险转嫁金融部门,增加坏账风险,甚至引发系统性风险。
根据日前出台的《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》,财政部、地方财政部门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首次得以明确。这表明,财政应是真正兜底最终风险。正因如此,财政在各个方面都需更加谨慎。
财政货币政策须协同
此前,财政部官网发表的《湖南专员办关于防范金融风险的几点思考》文章指出,财政和金融关系紧密。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把财政和金融混在一起,导致财政与金融不分家。因此,在防范化解风险过程中,财政和金融部门需要进一步协同合作。